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0390 | 生成日期 | 2022-02-10 | 公开日期 | 2022-02-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城市,乡镇,公用事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M88.com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市城乡供排水、城市节水、城镇燃气、城市供热、路灯照明、城区市政道路设施(桥梁、隧道)、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公园绿地等公用事业管理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起草本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三)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公用事业行业运行、技术、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拟定公用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评价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参与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编制公用事业重点建设、养护和大中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概算,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城市道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合协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
(五)负责公用事业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审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公用行业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全市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指导实施公用事业行业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
(七)负责公用事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
(八)负责全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城市节水、生活污水处理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负责牵头城市防汛工作;参与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热行业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参与城镇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十)组织路灯照明设施建设的设计、审批、实施和验收;指导、监督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重点园林绿化项目方案设计、论证、评审;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园林绿化项目(含道路绿化等)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相关新、扩、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跟踪督查、检查验收;负责市区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园林绿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引进和推广;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镇街园区绿地系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与和养护工作;负责财政列支管护经费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组织对城区道路、河道、小区保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负责城区市级河道、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和国省道城区段的保洁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行政许可等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调运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设计、论证、评审;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跟踪督查、检查验收;指导市政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引进和推广;指导监督市政工程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市政雨污水等基础设施的管理与和养护工作。
(十五)负责相关公用事业行业科技规划和科研工作;组织科研项目开发、科学技术交流合作;负责相关公用事业行业统计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相关公用事业行业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参与对相关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和各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管。
(十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用事业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关任务。
(十八)贯彻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赋予镇街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制定、协调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牵头负责江苏政务服务网上有关赋权事项的动态调整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督查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人才培养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相关公用事业应急保障机制建设、运行;负责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调度、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二)计划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用事业行业的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相关公用行业工程、技术改造、养护维修项目的资金管理、服务、监督等工作;参与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监督;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局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用工总量、工资总额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各行业社会、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三)规划建设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编制相关公用事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公用事业总体规划、分类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和论证工作;牵头编制公用事业行业建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概算,对公用事业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储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负责相关公用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公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相关公用工程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在相关公用设施建设中的应用与管理;配合协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四)行业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牵头研究起草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对相关行业执行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相关公用事业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对相关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和各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公用事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编制环卫行业中长期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组织对城区道路、河道、小区保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的落实。(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局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相关任务;编制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拟订相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负责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六)水务管理科。负责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设施技术管理标准和运行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城区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设施的运行;负责牵头城市防汛工作;负责供水、排水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关重大重点项目推进的检查督查、考核记录及协调等工作。(七)燃气热力和照明管理科。负责全市燃气热力、路灯照明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镇燃气、路灯照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镇燃气、路灯照明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路灯照明设施建设的设计、审批、实施和验收;指导、监督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工作;负责全市城镇燃气供应及服务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工作;负责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市供热总体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城市供热管网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八)市政管理科。拟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行业设施管理政策;负责编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大中修项目年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督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作;负责牵头市政养护工程的督查考核、验收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有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挖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养护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养护企业综合考评工作、工程和人员评优工作;负责市政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引进和推广。(九)园林管理科。拟定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城市公园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公园发展规划,编制公园绿地建设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园绿地方案的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参与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详细规划的拟订和论证工作;指导城镇和参与相关部门制订园林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公园等级评定和名录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承办园林园艺大型展览活动;负责园林绿化的统计工作。(十)绿化管理科。拟订城市绿化管理行业政策,负责编制城市绿化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组织全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城市绿地、树木移植、砍伐、修剪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企业和人员评优工作;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化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市新一届政府启动之年,全局上下要认清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始终突出“争第一、创唯一”的工作追求,努力实现“管理更精细、运行更安全、城市更美丽、市民更受益”的目标,奋力推动江阴公用事业取得新提升、新跨越。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长远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系统化建设。结合城市基础设施上历史欠账较多的难点,各类考核、巡察、督查工作中的痛点,以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要求的关键点,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加快推进全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优化“网”的覆盖。按照“整合一批、扩容一批、新建一批”方式,逐步优化全市污水处理厂布局、提升处理能力和处理标准,启动澄西污水处理厂四期(4.5万吨/日)、新桥污水处理厂(0.6万吨/日)、南闸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华士中心污水厂一期(5万吨/日)建设。继续实施全面的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并针对管网排查检测结果,实施市政排水管网三年滚动修复改造工作。建成城区158个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小区,完成全市19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按照“镇收集、市处置”原则,健全覆盖全市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年度处理建筑垃圾24万吨。
二是拉长“线”的延伸。完成9个镇(街)166个自然村1万户供水管网及户表改造,新改建20公里以上供水管网。新建燃气管道180公里,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1.5万户,推广安装管道燃气智能表。分阶段消除城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空白区,建成污水收集管网30公里以上,完成集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四位一体”排查检测。完成花山渗滤液厂提标改造。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新(改建)25座农村公厕。新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139个。完成5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覆盖率达到93%以上。
三是打造“点”的精品。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全面梳理、主动对接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制订详细工作推进计划,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新建3个“江小澄”口袋公园,启动黄山湖等3个公园改造提升。继续开展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结合林荫大道建设重建江锋中心河,打通锡澄运河引水通道,实施老应天河、秦泾河、龙泾河活水工程,推进普惠中心河等河道岸坡整治、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河道视频监控,全力打造河道示范段、生态段和样板段。打造一批“星级厕所”,建成“厕所联盟”,持续推动江阴特色的“厕所革命”。
二、聚焦提档升级,抓好公用事业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要保障水平,按照打造“最洁净城市”和“无废城市要求”,努力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公用事业安全保障、优质保障、高效保障。
一是让城市环境更加美化。继续实施“6+2+16”作业模式,扩面新增5条“超净路”。配备一批大型扫路车、高压冲洗车、多功能抑尘车等机械化装备,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树立市政园林养护行业标杆,打造养护示范路2条,样板公园2个,争创无锡市“市政设施优质养护片”2个。推进江阴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利用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大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力度,力争在无锡区域保持领先水平。
二是让城市家具更加优化。开展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完成城区主次干道8200个树穴改造、立新路花山路等3个路口交通畅通工程、高巷路等人行道板提升改造、文定路路面改造、澄南路混凝土路面“白改黑”等项目。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完成8000盏以上路灯节能改造和5000套以上单灯控制器安装;完成80个配电设施智能化改造及2000杆路灯防粘贴涂料喷涂;加快推进城区路灯改造提升和景观亮化改造提升项目;启动高铁新城亮化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55万平方米,实施西横河绿地提升改造、埠路桥路、青山路、城区老旧小区等绿化整治提升,持续提升城区绿地完好率。
三是让常态管理更加深化。完善《江阴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江阴市市管绿地管护考核管理办法》《江阴市市管公园管护考核管理办法》《镇街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等一批行业考核制度,从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结果运用上进行深化,用规范的“金标准”、考核的“铁手腕”,换来城市的“风景线”。完成江阴风景园林协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完成2017年村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验收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验收,全面展开专业化长效养护,设施出水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全面开展城镇排水户整治,完成集镇建成区排水户信息摸排,50%以上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按照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要求,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推广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建设城区智慧排水管理平台、推广城乡照明一体化监管。扎实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江阴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加强瓶装液化气管理,实施入户安检“扫村行动”,全年完成金属包覆管更换、自闭阀安装16万户,实现全覆盖。开展瓶装液化气预约式统一配送服务试点,建立燃气场站人脸识别系统。
三、聚焦群众需求,做强民生保障优质化服务。积极适应、主动对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更高质量的保障需要,努力实现民生保供由“充足”向“优质”的转型提升。
一是筑牢公用保障生命线。通过对“12345”等民生热线的分析研判、日常巡查检查和现场调研,在公用事业五大行业系统上进一步找准服务质量潜在增长点。要在环卫保障上更加突出精细管理,对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的环境保洁问题、大件垃圾问题、文明城市创建中部分点位疑难杂症,对光大电厂、餐厨集中处理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花山填埋场、渗滤液厂等全时段、全方位管理问题等,要形成攻关方案。要在污水治理上更加突出精准有效,在老旧小区供水、高层二次供水质量,点多面广的污水设施管护、城市易涝地区的排水、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养等方面要有所突破。要在城镇燃气上更加突出本质安全,在燃气灶管阀更新、入户安检等方面持续用力、攻坚突破。要在市政建设上更加突出细节提升,在抓好市政设施系统化谋划建设的同时,也要在道板、侧石、灯杆等“小微设施”上下好“绣花”功夫,提升市政设施整体形象面貌。要在园林绿化上更加突出精品打造,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引领,系统谋划未来3年园林绿化建设重点任务和精品项目,做到件件是精品、年年有亮点。
二是瞄准项目建设终点线。要立足于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考核化、考核绩效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化”工作法和项目专员制,确定全年15项重点项目。各单位要逐个做好项目责任分解和时间安排,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要求,狠抓问题协调、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以最严的责任、最硬的措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全面加强瓶装燃气、桥隧、登高作业等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形成整改闭环,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对,加强应急演练、配齐应急物资、建好应急队伍,确保有序应对、安全处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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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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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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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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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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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51,177.8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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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71,753.94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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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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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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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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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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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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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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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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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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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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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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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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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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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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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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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卫生健康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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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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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118,4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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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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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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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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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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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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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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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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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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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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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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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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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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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4,0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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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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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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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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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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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22,931.80 |
本年支出合计 |
122,93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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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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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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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22,931.80 |
支出总计 |
122,93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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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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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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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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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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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 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 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 资金 |
|||
合计 |
122,931.80 |
122,931.80 |
51,177.86 |
71,75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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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002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122,931.80 |
122,931.80 |
51,177.86 |
71,75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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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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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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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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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122,931.80 |
1,633.25 |
121,298.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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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79 |
142.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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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0.52 |
11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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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68 |
73.6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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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84 |
36.84 |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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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8,436.30 |
1,167.88 |
117,268.42 |
|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0,712.49 |
1,167.88 |
49,544.61 |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167.88 |
1,167.88 |
|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544.61 |
|
49,544.61 |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6,723.81 |
|
46,723.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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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46,723.81 |
|
46,7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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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8,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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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8,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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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4 |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12,250.00 |
|
|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12,250.00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22.58 |
322.58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22.58 |
322.58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0.53 |
100.53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73.21 |
173.21 |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8.84 |
48.84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
|
|
2296003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
|
|
公开04表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122,931.80 |
一、本年支出 |
122,931.8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177.8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71,753.94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79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118,436.30 |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22.58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四)预备费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4,030.13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22,931.80 |
支出总计 |
122,931.80 |
公开05表 |
||||||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22,931.80 |
1,633.25 |
1,486.17 |
147.08 |
121,298.5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79 |
142.79 |
142.79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0.52 |
110.52 |
110.52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68 |
73.68 |
73.68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84 |
36.84 |
36.84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32.27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32.27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8,436.30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117,268.42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0,712.49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49,544.61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167.88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544.61 |
|
|
|
49,544.61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6,723.81 |
|
|
|
46,723.81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46,723.81 |
|
|
|
46,723.81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
|
8,750.00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
|
8,750.00 |
21214 |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
|
12,250.00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
|
12,25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22.58 |
322.58 |
322.58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22.58 |
322.58 |
322.58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0.53 |
100.53 |
100.53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73.21 |
173.21 |
173.21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8.84 |
48.84 |
48.84 |
|
|
229 |
其他支出 |
4,030.13 |
|
|
|
4,030.13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4,030.13 |
|
|
|
4,030.13 |
2296003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4,030.13 |
|
|
|
4,030.13 |
公开06表 |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633.25 |
1,486.17 |
147.0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81.03 |
1,481.0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30.34 |
130.3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55.51 |
555.51 |
|
30103 |
奖金 |
448.32 |
448.32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1.88 |
11.8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3.68 |
73.68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6.84 |
36.8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9.19 |
29.19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8 |
3.08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00.53 |
100.53 |
|
30114 |
医疗费 |
3.60 |
3.6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8.06 |
88.0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40 |
|
145.40 |
30201 |
办公费 |
44.64 |
|
44.64 |
30205 |
水费 |
2.54 |
|
2.54 |
30206 |
电费 |
35.66 |
|
35.66 |
30214 |
租赁费 |
51.86 |
|
51.86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2.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6.38 |
|
6.38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2 |
|
0.3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14 |
5.14 |
|
30302 |
退休费 |
4.54 |
4.54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60 |
0.6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68 |
|
1.6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8 |
|
1.68 |
公开07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51,177.86 |
1,633.25 |
1,486.17 |
147.08 |
49,544.6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79 |
142.79 |
142.79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0.52 |
110.52 |
110.52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68 |
73.68 |
73.68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84 |
36.84 |
36.84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32.27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27 |
32.27 |
32.27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0,712.49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49,544.61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0,712.49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49,544.61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167.88 |
1,167.88 |
1,020.80 |
147.08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544.61 |
|
|
|
49,544.61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22.58 |
322.58 |
322.58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22.58 |
322.58 |
322.58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0.53 |
100.53 |
100.53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73.21 |
173.21 |
173.21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8.84 |
48.84 |
48.84 |
|
|
公开08表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633.25 |
1,486.17 |
147.0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81.03 |
1,481.0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30.34 |
130.3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55.51 |
555.51 |
|
30103 |
奖金 |
448.32 |
448.32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1.88 |
11.8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3.68 |
73.68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6.84 |
36.8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9.19 |
29.19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8 |
3.08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00.53 |
100.53 |
|
30114 |
医疗费 |
3.60 |
3.6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8.06 |
88.0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40 |
|
145.40 |
30201 |
办公费 |
44.64 |
|
44.64 |
30205 |
水费 |
2.54 |
|
2.54 |
30206 |
电费 |
35.66 |
|
35.66 |
30214 |
租赁费 |
51.86 |
|
51.86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2.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6.38 |
|
6.38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2 |
|
0.3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14 |
5.14 |
|
30302 |
退休费 |
4.54 |
4.54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60 |
0.6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68 |
|
1.6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8 |
|
1.68 |
公开09表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0 |
0.00 |
2.00 |
公开10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71,753.94 |
|
71,753.94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7,723.81 |
|
67,723.81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6,723.81 |
|
46,723.81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46,723.81 |
|
46,723.81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8,750.00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750.00 |
|
8,750.00 |
21214 |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12,250.00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250.00 |
|
12,250.00 |
229 |
其他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2296003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4,030.13 |
|
4,030.13 |
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2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
合计 |
145.4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40 |
|
30201 |
办公费 |
44.64 |
|
30205 |
水费 |
2.54 |
|
30206 |
电费 |
35.66 |
|
30214 |
租赁费 |
51.86 |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6.38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2 |
公开13表 |
|||||||||
政府采购支出表 |
|||||||||
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
单位:万元 |
|||||||
采购品目大类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资金来源 |
总计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
合计 |
|
|
|
|
1.68 |
|
|
|
1.68 |
货物类 |
|
|
|
|
1.68 |
|
|
|
1.68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
|
|
|
|
1.68 |
|
|
|
1.68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含定额补足部分)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台式计算机 |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
1.68 |
|
|
|
1.68 |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2,93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232.13万元,增长22.0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2,931.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22,931.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7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521.81万元,减少4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75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753.94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22,931.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2,931.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2.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1.97万元,增长101.6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支出标准调高。
(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8,43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931.43万元,增长117.29%。主要原因是新转隶单位项目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2.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等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8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标准调高。
(4)其他支出(类)支出4,030.1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园林绿化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30.1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新转隶单位项目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22,931.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22,93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77.86万元,占41.6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753.94万元,占58.37%;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22,93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33.25万元,占1.33%;
项目支出121,298.55万元,占98.6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93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232.13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新转隶单位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2,9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32.13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新转隶单位项目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7万元,增长56.07%。主要原因是养老金标准调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3万元,增长56.04%。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标准调高。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7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纳入城乡社区支出中。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67.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55万元,增长7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49,544.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4.57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减少。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46,723.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23.81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8,7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5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
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2,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5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7万元,增长96.1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标准调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7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67万元,增长102.49%。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标准调高。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6万元,增长75.81%。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标准调高。
(四)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4,030.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30.1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33.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4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17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521.81万元,减少4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33.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4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费用减少。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费用减少。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加,费用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71,75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753.94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46,723.81万元,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化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8,750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2,250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污水处理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4,030.13万元,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化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1万元,增长60.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6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22,931.8万元;本单位共24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121,298.55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