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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163 生成日期 2019-07-23 公开日期 2019-08-06
文件编号 澄公用环〔2019〕3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乡镇,公用事业,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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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M88.com -关于印发《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M88.com -关于印发《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环卫所、各市场化服务单位:

    根据《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江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根据《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总体思路,新增市场化服务分类小区100个,新增行政机关单位86个,推进3个省级分类示范镇村建设,确保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75%,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

二、实施步骤

我市生活垃圾实施“四分类三投放”,即根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以及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集中供餐单位、宾馆、饭店和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设置四类垃圾桶: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居民区、农村居民点、非集中供餐单位设置三类垃圾桶: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各一个收集容器,易腐和其他垃圾共用收集容器;有条件的设置四类垃圾桶: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设置收集容器。原则上居民区实行“四分类三投放”。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

1.制定方案。根据我市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分类考核细则,制定考核清单,强化考核重点,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营造氛围。制定完善分类各类宣传资料,编制分类指南,联动各级媒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7月15日至10月10日)

1.建立队伍。建立宣传引导和考核督导2支队伍。完善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

2.完善设施。现场堪查100个小区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采集数据信息,完成分类设施基础建设。各镇街园及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设施实施统筹布点。

3.强化效果。鼓励市场化服务的分类小区按照不同区域特点,形成各类型分类实践案例,局部出亮点,全面出效果,着力提升全市垃圾分类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1.总结检查。开展全市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发现不足,即查即改,通报检查情况。

2.长效管理。总结分类小区、政企单位、学校、商场超市等不同地点的垃圾分类作业经验,形成典型案例,总结工作亮点,落实长效管理,至2020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宣传先行,营造全民参与分类的活动氛围

1、法律宣传,依法分类。9月1日起,《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学习《条例》是贯彻执行深化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契机和重点内容,紧扣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员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阵地,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告知各责任部门、各镇街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依法行政。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法律知识,有效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实施依法分类,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知识宣传,投放准确。借助各媒体媒介开展广泛宣传。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垃圾分类宣传与推广,制作完成分类宣传片1部,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开展动态宣传;通过“温馨公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实时发布垃圾分类工作动态信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普教垃圾分类知识;在有条件的物业小区电梯口、大堂、楼道口、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分类投放指引,在有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垃圾分类宣传信息。

3、活动宣传,重点突破。建立健全江阴市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参加江苏省志愿者交流会。定期到居民小区、商业街区、政企单位、公园广场、校园等场所开展现场宣传,面对面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开展分类投放小游戏、制作情景剧、模型展示、分类绘画等宣传互动活动等。“百日攻坚战”期间,重点对实施市场化服务的分类小区,开展现场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活动,每个小区不少于8次。

(二) 考核督查,强化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1、实行网格管理制度。对173个分类小区,建立网格化管理区域图,网格内由专管员负责分类收集点的日常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帐,梳理网格内每个小区收集设施数量,每天登记好的生活垃圾清运类别、数量、收运、去向等基础信息,工作台账实行每月一报,不定期抽查。

2、实行全覆盖考核制度。由处责任科室负责考核各所垃圾分类管理科和市场化服务单位在队伍建设、设施配备、体系建设等工作履职情况。重点考核:①各类垃圾收运率;②分类宣传入户率;③社区居民参与率;④网格管理员到岗到位率;⑤设施设备使用完好率。

     3、实行大数据分析制度。每月根据每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点有效的数字,建立网格内基础台账资料,汇总智能设施后台资料,以及分类收运、处理等基础资料,建立起我市垃圾分类的大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我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率、减量化率等,为分类减量提供数据研判基础。

4、实行基础调研制度。我市城区居民小区共计315个,至2019年,我市实施市场化服务分类小区173个,剩余142个。各环卫单位网格内管理员,同步启动对剩余居民小区环卫设施的基础调研。确保至2020 年,我市城区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评比引导,提升分类行动的覆盖率和准确率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定活动。通过考核和全面评比,在已实施专业化服务的73个小区中选取5个小区,在新增的100个小区中选取5个小区,实施分类优秀示范小区评定活动,形成一个小区一案例,推行小区督导员制度,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落实常态化管理,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2、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鼓励推行无纸化办公,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倡导光盘行动;对参与垃圾分类政企单位的后勤服务、物业管理、食堂餐厅等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好分类容器的日常管理和分类收运工作。

3、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社会实践、设施配置、源头减量和效果评价等六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教育特色,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垃圾终端处理等科普教育基地。

(四)规范收运,构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

1、标识清晰。按照《条例》规定,统一设计并制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对原有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和收运车辆,进行“三个统一”,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内容,确保分类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分类标识清晰正确。

2、车辆配备。全面实施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城区新增的100个分类小区,计划配置19辆专业分类收集车,负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所有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加快建设和强制推行“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可回收物”的市场化收运处置等。

3、定点清运。制定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计划表,每月4次约定时间集中收集;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收集车1-2次/天收集;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上午和下午2次/天收集,重点区域增加收集频次。

(五)终端处置,加快各类重点设施项目建设

1、江阴市飞灰填埋场三期扩建项目。飞灰三期项目设计库容24万立方。按照施工进度紧抓建设,确保11月底前主体完工。

2、江阴市环境卫生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市运管中心设计能力(400+200)吨/日,计划 12月底前启动一期(400吨/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3、餐厨废弃物集中式处理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60吨/天,分两期建设。目前,待市政府批准项目技术方案后,启动一期项目(80吨/天)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建成投运。

4、江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0万吨/年处理量,目前启动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12月竣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类责任。执行《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各镇街园担任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优化提升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分类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等统筹协调工作。城区3个环卫所分别增设“垃圾分类管理科”。各镇街园可参照执行。

(二)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配合,互相监督,形成合力。《条例》明确垃圾分类的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标准、各类责任主体、推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覆盖等内容。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解决。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镇街园、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管理。

(三)实施奖优罚劣,完善监督考核。市区启动网格化督导员制度,明确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清单,对城区分类小区建立网格管理区域图,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各镇街园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培育新桥、华士两镇实施全镇域垃圾分类。总结阶段,对各镇街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各镇街园2019年度省高质量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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